红领巾,鲜红的颜色不容玷污

商丘网 2018-10-22 0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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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印发,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提高少先队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印发,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提高少先队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通知明确,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的,要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追究责任。(见10月20日《人民日报》)

巧合的是,就在同一天,备受社会关注的菏泽万达广场在红领巾上违法印制商业广告的处理结果对外公布:菏泽万达广场将印有“盛大开业”等字样及商标图案的300条红领巾对活动现场的小学生进行了发放,被有关部门处以3447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消除影响。之前,日本演员苍井空佩戴红领巾出席活动遭到全国少工委严厉谴责。两起典型事件的共性在于,在公共场合不当使用红领巾,这种无底线的活动遭人嗤之以鼻,被批玷污先烈。

“红领巾在胸前飘动,共产党共青团领导着我们。”“爱祖国,爱人民,鲜艳的红领巾飘扬在前胸。”……提起红领巾,人们总能想起几首耳熟能详的歌曲。这些歌曲里有儿时的记忆,也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少先队员不忘初心,发奋图强。众所周知,红领巾和国旗、党旗一样,鲜红的颜色是用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的。对于佩带红领巾的少先队员来说,鲜红的颜色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使命和担当。

红领巾的精神内涵决定着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群体都要维护红领巾的尊严,保持其严肃性,不能随便乱用。《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指出: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使用红领巾进行商业宣传,不仅扭曲了其价值取向,而且玷污了红领巾的内涵。严惩不良商家或违法行为人,其警示意义在于:红领巾,鲜红的颜色不容玷污。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红领巾是青少年的荣誉。利剑铲除红领巾上的污渍,让红领巾始终纯洁鲜艳,光彩艳丽,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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